學位申訴
正式結果公布為起點
你只能對經 Exam Board 核準后的成績提出申訴,通常會有郵件通知或學生系統更新。還沒到這個階段提交,是無效的。
Stage 1:10 個工作日內啟動
一旦正式成績公布,你有 10 個工作日提交 Stage?1 Appeal Form,其中包括陳述你的申訴理由和期望的結果。
Stage 2:收到結果后 5 個工作日內繼續
若 Stage?1 未滿足你的期望,可在5 個工作日內升級至 Stage?2,提交更多證據并申請通過 Partial AA Panel 或 Full AA Panel 進一步審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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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age 3:程序性失誤申訴限 5 個工作日
只有當你認為 Stage?2 存在嚴重的程序錯誤或不正當處理,才可提交 Stage?3,且必須在 Stage?2 結果出具后 5 個工作日內完成。
如果所有階段都未如愿,你可申請 Completion of Procedures Letter,并在收到后 12 個月內向英國獨立調解署(OIA)提起最終申訴。
南安普頓大學為申訴提供了清晰、分段且有時限保障的流程,但關鍵在于你是否及時、充分、準確地行動。掌握時間節點,從成績公布當天起動身,才是你爭取更好學位的不二法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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